第一条 实验室工作档案是指实验室在日常管理以及实验教学活动中形成的、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影相等不同形式的纪录。
第二条 归档范围
1、实验教学基本文件:实验教学计划、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教材、实验指导书、实验教学课表、实验项目、实验项目卡片、有关奖励证明及相关资料等。
2、实验教学记录:实验报告样本、实验项目开出率、新开实验记录、首次指导实验教师记录、历届学生在实验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,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志,实验中心教研活动记录。
3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文件资料及各项规章制度:
(1)实验室建设与管理、仪器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;
(2)实验室建设规划、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、评估、论证、申报、审批材料;
(3)设计性、综合性、开放性实验项目落实情况;
(4)实验室评估材料;
(5)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及面积;
(6)每年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表;
(7)实验室承担的其它工作及有关资料。
4、实验中心(室)工作人员情况;(1)每届实验中心(室)主任、实验技术人员的情况;
(2)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及考核记录。
5、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:
(1)实验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的数量及价值;
(2)精密仪器随机技术资料、申购计划、论证报告、验收报告;
(3)实验设备的实验说明书、附表、图表等;
(4)设备运行的使用记录、借用记录和主要设备维修记录,事故分析、处理意见等。
6、其他与实验室工作相关材料。
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
1、实验中心设置档案管理员,主任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;
2、每个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档案收集、整理、汇编及存档工作;
3、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,原件一般不得借出,只借出复印件;实验中心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,及时办理移交手续;
4、实验室工作档案,从建立之日起,开始建档,并逐年积累,严加保管。